为推进青白江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0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2012年8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2010、2011、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00:00:00—2012年4月30日23:59:59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结束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23:59:59。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报名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5月1日23:59:59。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2年5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5月 16日至5月1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5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交给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85号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2年5月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5月18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进入集中面试和考察。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复审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人员名单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决定。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满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028-83661501)。
咨询电话:028-83666750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务问答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2: 成都市青白江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务问答
一、考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9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00:00:00—2012年4月30日23:59:59
三、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四、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jpg格式,规格为102(宽)×126(高)像素,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
五、什么时候进行资格初审?
答: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等待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青白江区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28-83666750。报考者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初审。
六、如何进行缴费?
答: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4月13日—2012年5月1日23:59:59,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每人每科50元。
七、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缴清费用后,务必在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23:59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凭本人身份证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使用。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和缴费,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网上报名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7.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得更改。
8.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
九、考生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开考后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3.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记事本类及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和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6.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十、笔试科目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签到册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签字笔填写,并用2B铅笔按要求将信息填涂到相应位置。
4.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必须使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或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和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是否指定复习用书和举办考前辅导?
答:考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十三、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十四、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028)83666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