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儿、向什么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回复: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但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已经毕业人员不算应届毕业生)。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在哪里申请,需根据本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因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政策需按照各省份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