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经学校主管部门和研究生院招聘工作组集体筛选考核,拟以校聘助理方式录用刘立为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科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拟聘用的人员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85405150,邮箱:gsscu@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20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