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 年 11 月 21日—— 11 月 29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400
电 话:26983738
联系人:汪坪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司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截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单位)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