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基本要求
2017年济南大学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1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济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z.ujn.edu.cn/2016/guanlihoutai/index.php/Home/Index/bszszyml)。
考生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点击下载)。
二、招生方式及要求
(一)报考博士研究生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请关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方式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历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硕士毕业学历信息,未查询到硕士毕业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非学历硕士学位获得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可查询硕士学位信息,未查询到硕士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指定的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硕士学籍信息,最迟须在入学前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未查询到硕士学籍信息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以备查验。
3.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2017年9月1日),
(2)近五年内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3)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要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非学历硕士考生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学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按要求提供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考生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校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
(二)非定向就业: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济南大学,户口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四、报考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硕博连读实行常年申请制,具体招生时间和程序请关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相关通知。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程序与时间安排详见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报名考试的相关通知。
(三)普通招考初试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5日。报考程序参照《济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报考指南》执行。
(四)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的网上报名均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系统。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到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鉴于临床医学专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及肢体残障者,不宜报考临床医学专业。
六、报名考试收费标准
按《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及学习年限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于2017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九、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录取为2017年博士研究生交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二)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金额为12000元/人.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每年3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新生入学奖学金标准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执行。
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元/年;
二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
三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
4.学术交流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或国际合作活动,鼓励博士研究生参加全国博士生学术会议、博士生国内访学等国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和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校际交流培养项目、国际学术活动或出国留学;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导师须为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原则上不少于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
7.其他奖学金。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二)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非定向就业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须按要求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者取消录取资格;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教育部不允许考生同时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五)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若国家对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博士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将热情为您提供服务。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济南大学行政办公楼609室 邮编:250022
联 系 人:赵老师 E_mail:yzb@ujn.edu.cn
联系电话:0531-82765949,89736986 传真:0531-82765949
济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n.edu.cn
微信号:ujnyzb
(二)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yz.ujn.edu.cn/2016/guanlihoutai/index.php/Home/Index/bszszy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