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
2017年度将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古籍研究所、物理学院、原子与分子研究所、化学学院、理论化学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和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开展“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具体申请条件参看相关学院(所、中心)网站。
以上学院(所、中心)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所、中心)“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院系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按学院(所、中心)“申请+考核”办法和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基础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学院(所、中心)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