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包头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员工条件
(一)、特需人才: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硕士生导师及以上资格,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及以上。
2、能独立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主要诊疗技术项目。
3、承担过省(市)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4、曾任或现任三级甲等医院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1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5、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曾经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发表过SCI一篇及以上论文者优先考虑。
(二)、紧缺人才:
1、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
2、能独立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规定的主要诊疗技术项目。
3、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4、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曾经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国家核心期刊或中华系列杂志三篇及以上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普通临床医生:
1、硕士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医师资格证。(有临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结合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
2、本科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有医师资格证。(有临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结合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
(四)、普通临床护理人员:
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有护士资格证。(有三级医院临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结合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
(五)、普通医技科室专技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有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结合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
(六)、行政后勤科室人员:
会计类人员:
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有实际工作经验者、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者、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结合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
文秘类人员:
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在校期间曾受到校方表彰或嘉奖者、走上工作岗位后曾受到有关部门、单位表彰或奖励者,结合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
后勤类人员:
水暖工、木工、瓦工、电工、电梯操作员、绿化工、锅炉工等工种,需物资供应处、基建办,和人事科共同确定编外聘用人员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任,方可执行。
(七)、退休返聘人员: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求,本人同意返聘。
2、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3、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在退休前原工作岗位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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