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3个岗位共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2016年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含中职、中技)(详见附表1)。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大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0年12月7日至1998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12月7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请查阅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rsw.gov.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可在2016年12月7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内,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岗位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和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请自行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13号)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原件)。有关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前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准考证发放: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四会市公安消防大队代章)发给考生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分的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以发放的《准考证》标注为准。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管理岗位1(岗位代码:201601)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鉴于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4不高于1︰6进行组织。通过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都合格的入围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确保新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rsw.gov.cn/)
咨询电话:0758-3327057(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
四会市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