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1月17日公布,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粤人考函〔2016〕86号)要求,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二、考后复核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各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的考生,请于即日起至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执行;报考对象为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后复核提交资料清单
(一)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二)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1)。
(三)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2)。
(四)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五)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七)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资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资料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