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招聘报名资格复审方式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在鄂尔多斯党建网和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招聘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