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说课及实操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果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实操、说课)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教学科研岗1和2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并以此作为排名依据。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按2门科目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