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按报名岗位条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交所在院校的在读证明);
(4)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已婚者计划生育证明;
(6)三年环保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及环保工作所在单位为其发放工资的证明;
(7)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
(8)《诚信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
(9)《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两套,所有复印件应带原件予以核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