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江油市政府和绵阳市人社局批准,我市2016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11名,直接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和江油市政务网http://www.jiangyou.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的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四川省以外的考生报考需经当地省教育厅同意)和2017年前毕业的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被聘用后需在江油教育岗位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动。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年龄:18-30周岁(1985年12月1日-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2016年参加江油市公招、特岗教师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凡自愿应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年毕业的应届免费师范生和2017年前毕业的应、往届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生,请于2016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2:00前在网络上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传邮箱:188233427@qq.com)。
四、资格审查
由江油市教体文广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江油市人社局进行现场复审。初审合格参加复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请电话保持畅通。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免费师范生需提供由学校(院系)出具的免费师范生证明及就读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2017年毕业的音乐、体育、美术考生需提供由学校(院系)出具的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已毕业的音乐、体育、美术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布的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领取准考证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到江油市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面试
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应聘者所报学科相应学段的教材内容,讲课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社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7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江油市人社局的聘用确认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招监督电话: 0816-3220717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