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我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市舆情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选聘岗位说明及要求
本岗位需要值夜班,建议女性慎重考虑。录用后需在本岗位最低服务3年。
三、选聘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选聘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天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tm12333.gov.cn/)通过公告栏下载。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市委宣传部政工科(天门市陆羽大道中31号市委大楼二楼,联系人:余维、张忠浩,联系电话:0728-5289986)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及电子文档;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资格审查。市委宣传部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如选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过低时,视情况相应减少选聘名额。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聘名额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考察。市委宣传部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若体检不合格,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产生递补体检人选。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选聘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委宣传部政工科办理录用人选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予以退回。
六、其他事项
1.此次选聘有关事项将通过天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本次选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用。
3.选聘期间,市委宣传部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解答有关问题和受理举报问题。咨询、解答电话:0728-5289986;监督举报电话:0728-5232661。
中共天门市委宣传部
天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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