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1、遴选单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遴选人数:2人。
二、遴选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安全生产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3、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0 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三、遴选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27日
报名地点:舞阳镇盘龙社区县安监局办公室(共和街水电宾馆隔壁)
报名电话:5722736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结束后,对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镇远县公开遴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3张;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原单位同意参考证明。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3人则取消此次遴选,报名人数不足6名按遴选1人开考)。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不指定考试内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进入面试程序后,因故出现缺额时,视为自动弃权,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总分。
5、考核(政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进行“德、能、勤、 绩、廉”方面的考核(政审)。
6、调动
对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遴选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