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经济建设步伐,促进七星关区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区卫生工作需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名。为确保这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招考职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区人民医院招考工作人员210名。其中: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100名;护理专业100名;计算机及相关专业3名;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专业3名;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专业4名。报考的具体职位和专业详见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不在职、不在编的应往届毕业生。
①报考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专业;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的,学历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②报考护理专业的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③2011年12月31日前属七星关区(原毕节市)户籍的,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但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纪委、区监察局对整个招考聘用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用人单位全力配合做好应聘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招聘过程中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五、发布招考公告时间:
2012年4月20日——2012年5月6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gov.gov.cn/)。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3日(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7-894667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名费按有关文件要求收取。
4.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证件。
5.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16日——2012年5月18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处)。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一)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二)招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1.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和护理专业的人员分别考相关业务知识。
2.其他报考人员考《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考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职位招聘计划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2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职位面试考场的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加分条件:
1.父母双方都是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的孩子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基层单位见习:服务期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服务期满二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以此类推,但最多累计不能超过6分。
3.以上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
4.凡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加分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该职位末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的,重新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公示。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递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中临时抽取;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考察内容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招聘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4.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
十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考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媒体上公示七天,无举报和其他异常情况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申请调离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十三、保障监督机制和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将对招考过程实行有效监督。考聘工作由招考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区监察局、区公安局派人参加,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组织部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且3年内不得参与本市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招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方案》由毕节市七星关区本次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