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考生应依次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对应,审核结束后原件返还,留复印件。其中第1、2、4、5、11项必须提供,其它项为加分项,有就提供,没有就不提供):
1.报名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就业推荐表;
5.就业协议书(空白);
6.师范生证明;
7. 政治面貌证明;
8. 普通话合格证;
9. 计算机等级证;
10. 英语等级证;
11.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
12.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如奖学金、专业类获奖、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证书。报名表中“奖惩情况“栏填写的获奖事项都需提供原件);13.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