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度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晓庄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