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恩施州组通〔2015〕3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州纪委派驻机构遴选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6年12月7日。
2、地点:州纪委组织部(州纪委办公楼A幢二楼)
3、相关事项:入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州纪委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8:00开始。考生于12月9日上午7:00前赶到候考室报到。
2、面试地点: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教学楼(土桥坝五峰山路12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集中时间(面试开始前一个小时)进入候考室集中,凡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按放弃面试处理。
2、面试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封存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面试考生违反面试纪律的,取消面试资格。
州纪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