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吸收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市属学校教师队伍行列,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文件精神,现就市属学校招聘2017年师范类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专业对口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市教育局在浙江师范大学组织的笔试、面试:
1、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学院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担任一学年及以上的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担任一学年及以上的学院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奖学金一等奖一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二等奖一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三等奖两次及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为师范类的且本硕连读的2017届应届硕士研究生。
五、招聘程序。
1、2016年12月10日(上午8点30分至10点30分)在“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招聘会”展厅现场报名;
2、填写《报名表》;
3、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4、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
5、考试后,各考评组将考试成绩、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进行体检和政审;
6、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七、咨询电话:2398579、2398580。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