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舍管理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学生公寓实行楼栋管理责任制,管理员管理效果与工资收益分配挂钩。上班时间:当日上午9:00—次日上午9:00,实行轮班工作制(隔日一班)。
具体职责:
1.负责本公寓楼的门禁管理、夜班及一般性保卫工作;
2.负责本公寓楼内公共区域及本公寓楼周边卫生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财产登记、处理财产赔偿、超用电费提醒工作;
4.负责本公寓楼学生报修的登记及督促维修落实工作;
5.负责本楼栋学生床位的清查、登记、入住安排工作;
6.负责本公寓楼卫生检查及布置、督促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7.负责及时报告和处理本公寓楼内偶发事件;
8.负责本公寓楼文化建设、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并参与文明寝室的考评工作;
9.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公寓楼内违纪事件;
10.完成学工部学生宿舍事务科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范围
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社会人员及学校暂时无岗位的校内合同制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尊师爱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协作意识;
2.乐于从事学生宿舍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表达沟通能力;
3.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以报名期间产生的书面体检结果为准);
5.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53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8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具有宿舍管理员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到学工部宿管科(南区学生宿舍7-101)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下午6时。
2.资格审查。学工部、人事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3.面试考察。学工部、人事处将同相关部门一道组织面试,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形成面试考察结果,向学校提交建议录用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9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结果运用。面试结果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工资待遇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合同期为一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事务科
联系电话:0713-8621635或13477661038
联 系 人:王世伟
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