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一)根据招聘公告,按照各招聘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16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潜江市人社局培训楼二楼(建设街78号,潜江市总工会正对面) ,搭乘火车的考生出站后乘10路公交车后,在潜江中学下车换乘1路、2路、6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即到。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因故在复审期间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代办人前来复审,代办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在《复审登记表》和各类印复件(打印件)资料上签字署名。
三、资格复审内容
(一)考生下载录入打印好的《2016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复审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考生签名”不使用打印的姓名。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2016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打印件)。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或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小二寸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资料,考生在每张照片反面靠下的位置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2、笔试加分人员提供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考生在每张复印件和打印件上签“属实”并署名。
(四)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交纳50元面试报名费。
四、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审核报考资格,并在两张登记表上签上复审结论和署名。复审合格人员写“复审合格”结论并签名;不合格人员要写明原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审核人签名。
(二)各主管部门在《复审情况记录单》上做好每位考生复审结论的记载,并装订复审合格的每一位考生资料备查。
(三)复审合格人员到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处缴纳面试报名费50元和一份《复审登记表》。
五、要求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前来复审,又没有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3),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资格复审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公开招聘期间,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联系,避免错失参考机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四)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潜江市人社局网页面向社会公示3天。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潜江市人社局网页和潜江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请考生继续关注网站信息。
五、联系方式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2016年度下半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联络表》(附件3)。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