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佛山市人防通信指挥站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广东省户籍;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具有会计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中级会计职称者优先考虑,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有较强的写作、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精神;
(四)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惠景路8号6楼人事秘书科。联系人:谢小姐、詹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00606。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请本人填写《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公务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近期小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邮寄方式报名: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复印件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寄邮戳日期为准,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收到材料核实后,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选调: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办领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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