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201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201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过网上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递补、调剂等环节,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3:1的比例(部分职位按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2:1的比例),确定6367人参加面试,具体名单见《湖北省省直及各市(州)201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全天。开考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30。考生集中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10(注:报考恩施法院系统职位的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6:40)。
(二)面试地点:见《湖北省2016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面试工作安排表》(附件2 )。
三、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2、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于面试当天早上7:10时前到达相应面试地点进行面试抽签并封闭候考。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地点,按时前往面试地点。考生在本场次抽签结束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3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