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拟在师范类高校公开考试招聘6名幼儿教师。
一、考聘名额及岗位
(一)考聘名额
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6名。
(二)考聘岗位
米易县幼儿园。
二、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聘范围
2012年应届毕业生。
四、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
3.学习刻苦,专业成绩优良,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组织观念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资格条件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不限毕业院校,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6日上午9时。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招生就业处201室。
六、考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考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米易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聘工作小组”)在到达本次考聘地点前与省内外各高校就业服务指导机构联系,请各高校代为发布招聘公告。
(二)情况介绍。2012年5月6日上午9时在招聘现场由考聘工作小组组长向应聘人员介绍招聘相关情况(主要介绍米易县情、聘用单位情况、聘用岗位数、聘用专业要求、聘后管理等相关内容)。
(三)报名。在听取情况介绍后愿意参加应聘的高校毕业生请于当日12:00前向考聘工作小组投送就业推荐资料及填报相关报名表。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就业推荐材料一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报名表一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
(四)资格审查。考聘工作小组对参加应聘的毕业生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此次招聘条件。
(五)考试。
由考聘工作小组成立笔试和面试考核组,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最终根据笔试和面试考核成绩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通过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1.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初步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设在具有二甲及以上资格的综合性医院。
(八)聘用。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面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本公告由米易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