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四中应教育教学之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编办给我校下发的新增人员计划,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10人。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遵义四中公开招考教师工作,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四中有关领导联合组成公开招考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次公开招考工作。
组 长:任超英 遵义市教育局副局长
喻启东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杜方荣 遵义四中校长
任炳胜 遵义四中党总支书记
成 员:肖 凌 遵义四中副校长
樊厚义 遵义四中副校长
蒋明灿 遵义四中副校长
刘 德 遵义市教育局人教科科长
陈忠于 遵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代端学 遵义四中办公室主任
李茂林 遵义四中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遵义四中人事科,李茂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名额
岗位名称 | 名额 | 岗位名称 | 名额 | |
语文教师 | 3 | 化学教师 | 1 | |
数学教师 | 1 | 生物教师 | 1 | |
英语教师 | 2 | 心理学教师 | 1 | |
地理教师 | 1 | 合计 | 10 |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学习和工作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执有本学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往届毕业生,英语专业教师需获专业八级证书。
3.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水平。
4.应届非师范专业学生和往届毕业学生需提供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学教师岗位除外),本市内公办学校在职教师需持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5月24 日至 5月25 日。
上午:8:30 —11:00
下午:14:30—17: 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到遵义四中人事科(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名时带相应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在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须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由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名。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与面试
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 日上午
笔试内容:本学科高中专业基础知识(现行高中学科教材)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才进行笔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 5 月27日
面试形式及内容:说课形式。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现行高中学科教材临时确定说课课题。
笔试工作结束后,以笔试(笔试得分率不得低于70%)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每个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者须达到2人才进行面试,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面试。
面试按百分制评定,应聘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在指定场所准备30分钟进入面试教室。
(二)命题及成绩公示
1.命题
笔试及面试的命题,在纪检监督下采取封闭的方式进行。
2.成绩公示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汇总后进行张榜公示,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和遵义四中校园网(www.zysz.com.cn)上公布。
成绩咨询电话: 0852-8230905。
六、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时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在成绩公示期满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学校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其本人。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七、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岗位名额和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招考对象的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六)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市招考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由学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按规定进行调查。
在考录各个环节中出现争议事项的,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由招考办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规定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考条件、公开招考程序、公开招考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上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招考过程中严格考试纪律,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报主管部门处理。对违纪违规、作弊的参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四中 0852-8230905
0852-8223172
0852-8228286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852-866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