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科协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耿马自治县科协农函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任教师1名。
三、资格条件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水平,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男性,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五)在乡(镇)工作的工龄满5年以上或在县直部门工作的工龄在2年以上。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6.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8.其他不符合招聘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登记表(含电子文档)报县科协。
报名地址:耿马县科协(耿马县委办公楼后)
联系人:刘郁
联系电话:6121937(传真),13987014100
电子邮箱:gmxkx@163.com
五、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县科协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察。由县科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科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聘用。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负责,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科协负责解释。
附件1:耿马县科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耿马县科协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