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6〕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6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向各地发送成绩数据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发放证书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