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函〔2016〕51号)文件精神,报考武陵区乡镇财政所职位杨修文、鼎城区乡镇机关2职位胡晓芸、鼎城区乡镇机关4职位胡迪、澧县乡镇机关2职位刘龄韩、澧县乡镇机关3职位胡华5名考生在2016年7月份体检期间,因怀孕部分项目未进行体检而暂缓录用。现对杨修文等5人进行补检,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确定杨修文等5人为常德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号 | 招录机关 | 招录职位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 |
1 | 武陵区 | 乡镇财政所 | 杨修文 | 女 | 11070404613 | 事业单位职员 |
2 | 鼎城区 | 乡镇机关2 | 胡晓芸 | 女 | 11070203717 | 事业单位职员 |
3 | 鼎城区 | 乡镇机关4 | 胡 迪 | 女 | 11070303224 | 大学生村官 |
4 | 澧 县 | 乡镇机关2 | 刘龄韩 | 女 | 11070701618 | 待业 |
5 | 澧 县 | 乡镇机关3 | 胡 华 | 女 | 11070703302 | 待业 |
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监督电话:
0736-7786126(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0736-7893117(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