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教师专业结构现状,经独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100名。
三、招聘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电话报名
211工程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有高中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应聘者可在5月15日前通过电话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电话约请应聘者到独山进行面试。电话:0854-3221399
(2)现场招聘及时间
现场招聘:西北师范大学(2012年5月8日)、西南师范大学(2012年5月11日)、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5月14日)、广西师范大学(2012年5月16日)、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5月18日)、黔南师范学院(2012年5月19日)。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报名结束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考试。
3、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个别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较少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招考。
五、考试
考试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地点临时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方式及内容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资格复审
县招聘办公室对面试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面试得分进入各岗位招聘人数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时间另行确定,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仍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政审结束进入报批阶段后,不再递补。
九、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的其他优惠待遇: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在独山任教期间,还享受免费教师周转房或公租房一套。在独山任教满8年,赠送60平方米住房一套(不再享受免费教师周转房或公租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在独山任教期间,前五年每人每年补助一万元。
2、在外地工作有高中教学经验的教师被我县录用后,在外地工作的教龄、职称我县均给予认可。有省级骨干教师证书的,在任职期间我县免费提供教师周转房或公租房一套,在独山工作期间,前五年每人每年补助一万元。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公室及有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
十二、纪律要求
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4--3221399
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