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给定的一组材料中,往往会包括人物、事件、时间、原因、结果等各种要素,对该组材料来说,人物和事件是核心,它们表达了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而时间、地点、原因、结果常为辅助性要素,它们对材料的主题常常起补充说明作用。因此,在概括材料内容时,考生应用精简的话语将主要内容抽象概括出来,去掉材料中的细枝末节,概括内容中的精髓。即在概括材料时要将人物和事件从材料中提取出来,而对时间、地点、原因、结果等要素,可根据需要保留或删减。
例如:
某镇两所中学有50个初中学生没有入学,失学率达10%。学校通过调查发现,50个失学学生大部分不是因经济问题,而是家长认为读书无用而没有入学。而且这些家长文化水平也很低,受教育的程度平均只有二年级,近一半家长没有进过学校。镇政府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决定书面告知,对处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镇政府提起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家长既没有执行决定书,也没有提起复议和诉讼,镇政府申请法院执行。并让家长写了保证书。但家长没有履行诺言。于是人民法院送达强制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后,除3名外出打工者外,47名学生全部入学。
这个申论材料经第一次概括后大致内容约400字,我们对这400字内容再进行抽象概括,去掉一些论据及其他枝枝叶叶后,可以概括为如下主题:
学生辍学,学校、镇政府和人民法院都非常重视,他们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采取了不少措施。他们运用法制手段和思想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启发家长的觉悟,使家长认识到学习是孩子的权利,不应该剥夺,终于使47名学生返回了学校,继续学习。
不难看出,这一主题完全建立在材料的主要内容之上,是从主要内容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它去掉了材料内容中的细枝末节,概括了内容中的精髓,因而完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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