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综合管理类,科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详见《深圳市福田区安监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三)综合素质高,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计算机软件操作能力。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六)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七)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2、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4、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1月16日。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到招考单位报名,以下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区安监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大楼29楼2915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5-82917696,手机:13632828003;电子邮箱:lucan2018@szft.gov.cn。
(2)若现场报名确实有困难的考生,可先将有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报名邮箱并电话告知,或将有关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报名地址并电话告知,待参加面试时再将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3)报名资料:1、《深圳市福田区安监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2、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6、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7、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如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暂无法借出,可先提供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承诺书);8、曾经在政府内部刊物发表过的文章材料或调研材料;9、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五)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则该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对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前三名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资格复审和考察。
1.提交资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含“六四”、“文革”期间、是否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表现鉴定);《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复审、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人选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八)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深圳市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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