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名单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市人社局13楼会议室(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1号楼) 。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它所有证件和材料。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相关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等;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证明,以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同时还须提供本人最近一次《调资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现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
2.未按要求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17:30。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员签字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面试定于2017年1月14日(星期六)在市考试鉴定中心举行。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公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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