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名。
一、 招聘范围、名额、条件
此次面向全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1人。
(一) 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视力良好、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有反党反社会、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不良行为的;
3、本人或者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4、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员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9、在原工作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目测
1、时间2017年1月9日至1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地点:来凤县公安局政治处
3、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4张。复退军人带退伍证、获奖证书,有驾驶证的带驾驶证原件。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笔试时间:2017年1月13日 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履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考核重点为一票否决情况。
(四)确定拟签辅警并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来凤县公安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由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月工资2200元,用人单位为其按政策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三、工作纪律要求
(一)强化招聘工作监督。为使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招聘中的重点环节,特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施全程监督。
(二)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严格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的规定,确保不泄题、泄密。试题命题人员、考务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加强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舆情研判,制定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发布权威消息,引导舆论,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妥善处理。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严禁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对于在招聘中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对所招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来凤县公安局
201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