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体制创新,推动文化繁荣发展。经主管部门同意,祥云县彩云艺术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团团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舞蹈演员5名,其中女性5名,年龄18至26周岁,男性2名,年龄18至26周岁。
2、声乐演员2名,年龄女性18至26周岁,男性18至26周岁。
3、戏剧、小品、相声表演2名,不限男女,年龄18至26周岁。
4、灯光师1名(男),年龄18至26周岁。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艺术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服务活动。
2、具有声乐、舞蹈、相声、戏剧表演,灯光音响调控等特长。
四、工资福利待遇
艺术团团员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并负责团员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单位承担部分。艺术团团员享受本团经营所得的福利。团员食宿自理。
五、合同期限
所聘艺术团团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为三年(含半年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进行双向选择重新签订新一轮合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日至25日
2、报名地点:祥云县彩云艺术团三楼办公室
电话:3123113
3、联系人:袁德华13404982099 李娥丹13608728382
4、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半身免冠蓝底1寸彩照3张。
5、招聘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祥云县彩云艺术团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