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纳雍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毕人社复〔2012〕132号)文件批复和2012年3月中旬以及4月下旬两次招考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纳雍县中医院工作人员13名。
v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见职位一览表。二、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外县在职在编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考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时间: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时间:2012年5月7日至5月13日(周末照常报名),联系人电话:蒲怜松15902677089;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五、考试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证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领证地点为报名地点。
2、报考者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式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六、体检、考察、聘用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若遇末位成绩并列,一并列入体检、考察,若体检考察合格,一并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对象是往届生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未婚的由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是应届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5、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7、2012年8月30日前未能提交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明。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招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戴顺贤(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督办督查局局长、县实绩考核办主任)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谌茂业(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王瑞浜(县中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两个医院抽人具体办公。
2012年5月6日
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 职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招考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报考条件 |
名称 | 名称 | ||||||
纳雍县中医院 | 工作员 | 1 | 从事相关工作 | 13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 医学相关专业(含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中医、中西医结合、针灸、骨伤等专业)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