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科员
二、选调人数:1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燃气管理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燃气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四)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7年2月8日前将材料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科收,联系电话:0757-82328990。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采取综合择优后进行面试方式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录取: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一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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