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方案、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我们对部分选调机关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991-12380
自治区公务员局:0991-368976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