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格复审出现放弃及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喜德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2016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见附件《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二、时间
2017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地点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8.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候考。三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复审的考生本人需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工作人员收取考生资格复审资料后将再次核对、审查,凡发现考生信息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符者,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退还考生面试费。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或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