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清华 郭楚文
成 员:韩东太 徐瑞东 李意民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 制定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 审核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并确定录取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
三、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录取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8人。
四、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省以及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及复试成绩:
(1)普通招考考生:
复试内容:业务课二考试、综合面试。
业务课二考试满分100分,笔试闭卷;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3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50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业务科二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2)“申请-审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复试内容: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知识(满分3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50分)。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录取总成绩
(1)普通招考考生:
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划定"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即复试资格线),学院将在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基础上制定学院复试分数线。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0.5+复试成绩*0.5
(2) “申请-审核”制和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
总成绩=复试成绩
(三)拟录取办法:
1、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出现成绩相同时按初试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根据导师招生指标、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结果以及学校分配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2、“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技术创新型”除外),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3、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规模的15%,不含技术创新型博士。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1门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5、考生的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6、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1、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
1)、学院报到时间: 2017年1月11日 14:00-16:00
2)、学院报到地点: 南湖校区电动学院B406
3)、面试时间: 2017年1月12日 9:00
面试地点: 南湖校区电动学院B414
4)、考生需提供近三年来署名第一的论文、获奖、专利及四、六级英语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普通招考考生
1)、学院报到时间: 2017年2月26日 15:00-16:00
2)、学院报到地点: 南湖校区电动学院B406
3)、业务课二笔试时间:2017年2月27日 09:00-11:00
地点:南湖校区电动学院B414
4)、面试时间: 2017年2月27日 14:00
面试地点: 南湖校区电动学院B414
(五)奖学金评定办法: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具体评定办法依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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