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报考庞公财政所财务工作人员第一名的墨燕燕体检自动放弃,递补第二名刘翘楚进入体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体检考生于2017年1月12日(周三)上午8:00前到达襄城区政府大门。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对无正当理由且不向招聘单位请假,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时,严禁体检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必须在到达体检医院后将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上交到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处。
四、体检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组织,严禁体检考生家长陪同,如发现有考生家长陪同体检的,本次体检结果作废,情节严重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生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不得向医生护士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