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中关于户籍要求,一律以报名截止日即2017年1月18日前的户籍状态为准。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其中: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夫妻分居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结婚证、双方户籍证明,结婚证日期以报名截止日即2017年1月18日前的状态为准;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随军证明。
3、要求为“党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4、报考人员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5、在报名阶段,如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在《专业参考目录》内未涵盖,请尽早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所学课程设置证明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归类添加,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6:00。
6、资格初审的审核时间为48小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进行报名,需要提醒的是,只有在1月16日16∶00之前进行网上报名,才能确保在资格审核未通过时有机会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月18日16∶00至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7、报考人员要时刻关注网上审查结果及相关公告,并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考录期间务必保持通畅,以便审核人员及时联系,核实信息。
8、请妥善保存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