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16]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我区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相关政策
(一)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报考。
(二)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可以报名、报考。
(三)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1)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2)有区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3)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4)有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
(5)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6)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7)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有首钢矿业公司开具的职工子女证明的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证明”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五)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名借考。
(六)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七)网上报名同时,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报2017年中考体育现场限选项目的选项,选项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2017年1月17日,召开区中考报名工作布置会,对有关政策和具体工作进行解读和布置。
(二)学校对初三毕业生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在放寒假前进行。
(三)初中校组织考生网上报名:2月22日8:30至3月7日17:00。
(四)学校打印信息确认单:3月8日;信息确认单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一年。
(五)在初中校报名的往届生信息录入及资格审核:3月7日前完成。
(六)外省回京及其他社会考生到区中招办报名:2月27日至3月7日的工作日;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外省就读应届生)或毕业证(往届生);考生本人必须到场进行头像信息采集。
(七)往届生只能在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
三、资格审核工作
(一)本市户籍和“九种人”资格审核
1、初中校初审:3月7日前完成。
2、中招办复审:3月13日至15日。
3、本市户籍考生需审核户口本原件;“九种人”考生需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随迁子女资格审核:
1、拟在京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随迁子女考生需参加中考报名。
2、3月8日-9日,随迁子女考生登录考试院网站,提出升学申请,填写父母相关信息,父母和考生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向所在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父母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均可)。
3、3月10日,学校依据“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
4、3月13日前,学校向区中招办上报未通过初审考生名单。
5、3月24日前,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考生有关信息进行审核。
6、3月27日,初中校为通过市级审核的考生打印“审核表,并下发到考生。
7、3月28日-29日,通过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持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8、3月30日,随迁子女考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学校汇总后报本区中招办。
9、3月31日,区中招办完成审核结果录入,学校下载、打印审核结果通知书,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
(三)名额分配资格审核
1、3月13日前,区中招办在平台标注参加名额分配的初中学校。
2、3月14-15日,参加名额分配的初中学校网上审核并标记考生名额分配资格类型。
3、3月20日前,市教委与学籍库进行核对。
4、3月20日,考试院网上、初中学校校内公示具有名额分配资格考生。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中考工作,至少安排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和一名计算机工作人员。各校要制定中考报名工作方案,周密组织,细致落实有关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初中校务必在放寒假前将有关政策宣传到考生,尤其是“九种人”和随迁子女考生有关政策规定,指导考生提前准备有关材料;根据体育考试有关政策变化,指导考生确定考试选项。
(三)做好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考生统一进行网上信息确认、修改工作;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三天;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向考生强调监护人的手机号码务必准确。
(四)考生头像信息必须在初三阶段进行更新,没有更新的,一定要在报名系统中更新。
(五)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各初中校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初审工作;本市户籍考生要逐一审核户口本、特殊考生严格按文件要求审核相关材料、往届生审核毕业证。
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