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2名。具体如下: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福利待遇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 2人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 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穗天人社〔2016〕221号)《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
一、招聘职位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专职安全员),执法辅助类岗位,属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殊资格条件
1.街道原有的街聘安监中队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在政府部门、镇(街)、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法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及化学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特殊年龄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在政府部门、镇(街)、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四)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下午17:3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沙东街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通过扫描件形式以电子邮件“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打包发至沙东街党政办(电子邮箱1663724232@qq.com,有发表文章或证明个人能力者请附上材料。)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如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该岗位取消。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七、录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沙东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771348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