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公共艺术等8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创作(100分)、临摹(200分)。按书法学专业划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100分)。
4、特别说明
广西考生凡是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或方向则使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