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凤冈县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凤冈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保证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凤冈县人民医院3名:
影像医生1名、检验医生1名、麻醉医生1名;
2、凤冈县一中高中教师2名:俄语1名、地理1名;
3、凤冈县二中学高中教师2名:俄语1名、地理1名;
4、凤冈县职业技术学校1名:服装设计1名;
5、凤冈县河头水库灌区工程管理处3名:技术员3名;
6、凤冈县乡镇水利站3名:
王寨乡水利站技术员2名,天桥乡水利站技术员1名;
7、凤冈县水利农电建设管理站1名:技术员1名;
8、凤冈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1名:技术员1名;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
2、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2年凤冈县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表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聘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受过治安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6、定向到外县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7、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学籍档案的;
8、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9、不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程序
由人事、纪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试考核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凤冈县政府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到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到省内外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2、由招聘单位在本县设立报名点。(在高校现场招聘已满的岗位,不再在本县报名进行招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位证、英语过级证、各种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1寸照片5张。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1)在省内外高校现场招聘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现场进行考试考核。
(2)在本县组织报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考核。每个岗位的报名原则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进行考试考核。
2、考试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原单位或毕业院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和有无奖惩等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以查阅学籍档案为主;其他人员主要以了解其所在单位的表现情况,必要时招聘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考察。
(2)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专业工作经历(含继续教育情况)、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论文)、履职尽责等情况;无实际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侧重考核在校学习成绩、实习鉴定等。
(3)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试讲、现场答辩以及技能操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
(4)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凤冈县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现场答辩)量化评分表》要求的测评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为面试最后得分。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现场进行测评。
根据综合考试考核汇总后的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招聘单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经县招考领导小组批准,依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被取消资格后,按照程序一次性递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操作;递补人员再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体检费用由应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试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经县人事部门审核合格,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方案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由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220388
监督电话:0852--5221942(凤冈县监察局)
招聘单位具体方案请登陆凤冈县政府网站查询。
凤冈政府网网址:WWW.gzfenggang.gov.cn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zyrs.gov.cn
2012年遵义市凤冈县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新增人员岗位一览表
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