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佳木斯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招聘要求明确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现将公开招聘成绩及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如对公示成绩及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3日
联系方式:04548618858、04548618383、04548618393
关于拟聘用人员办理接收的相关事宜: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可到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办理接收手续;
2.往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4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到佳木斯大学主楼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14日期间将本人三方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邮寄到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并于2017年2月14日-2017年2月24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硕士在校证明,到佳木斯大学主楼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办理相关手续(未提前邮寄三方协议者也可本人携带);
3.拟聘用人员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必须提前向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说明情况。未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同意,逾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后果自负。
相关材料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路148号佳木斯大学主楼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3020室
联系电话:04548618393
联系人:于 洋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