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现发布招录简章如下:
一、招录人员构成: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10名。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4.8以上,男性,要求身高在1.72米以上,体态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6、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3、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考核合格,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月工资为2000-2500元,外加考核奖,每周休息2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
六、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5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