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市域环境,缓解我市检察院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面向社会招聘高素质人员作为辅助警力(以下简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通过考试与政审相结合的招聘办法,把符合条件、素质良好的人员招聘到检察机关,辅助从事警务和其它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计划
(一)岗位职责
检察院招聘辅警岗位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在办公楼大厅值班,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和安全检查;协助司法警察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协助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参与搜查、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招聘计划
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6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2.具有五大连池市户籍(不含农垦、森工系统),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填写《五大连池市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见附件1,审查表必须是打印表格,禁止手写填报),近期一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五张。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至2017年2月10
3.报名地点:五大连池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511室。联系电话:0456-6329967。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三)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内容为高中语文(议论文写作,不少于600字)、数学两个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有驾驶证、法律专业证书优先聘用。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检察院负责,按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检察院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检察院负责。
五.用工作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因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聘用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执勤等其它补贴。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需支付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其余由市财政支付。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由财政支付经费。
五大连池市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