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期)》规定,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张临凯、李子鑫两名同志符合招聘条件,拟招聘张临凯到市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工作,李子鑫到市建设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不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我们将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934-12388
市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 0934-8650611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8日